一直倍受討論的消費卷.一件很簡單的事.卻把它執行的很複雜.本身這就一種施政暇疵.在野黨的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方式也很沒說服力.尤其以賴清德開的那場記者會會要求發現金.更是感受的出不是位專業立委.政黨情結太重.兒女私情太深.即然要砲發卷不如發現金.怕把卷去抵稅再回流到民眾現金手中.但確說不出發現金.民眾不消費拿去存.何來刺激消費的主軸?
打人耳光前也照照鏡子.但這麼評不代表行政院是對的.反而是錯的離譜的.要發卷首先就要先印卷.就算不圖利任何財團廠商由中央印刷廠來印.也要花數億.且使用卷長達數月可能近一年.也有變造問題.換算成印刷成本.可能人民可以領到3800.還因此可能造成兌換窗口郵局的大量的人員忙不過來.影響原想要存領款辦事的民眾服務品質問題.可說是一個只有50分的決策.換言之執政.在野都不及格.改發現金並不是個好方法.且有很高的成數會存起來.把刺激消費的個環狀牽動不到一半就卡住了.依大叔見解.發現金是對的.不過只對一半.重點在於要讓這些錢無法存起來.但又不為了這政策多去印刷而增加了數億印刷成本.就是把原本的新台幣鈔票做某些低成本的特殊成本.例如打洞之類.相信我如果要變造這樣.它就得先印偽鈔.然後再打洞.且不能存款於戶頭.沒有一個不法份子願意去變造.這點可以100%相信.都可以印偽鈔了就直接花了還打啥洞.吃飽太閒嗎!
你可能會擔心不能存.純粹為消費通用鈔.會不會有店家不收.相信我.沒有這個問題.我就算是店家.收了這些打洞後不能存的通用鈔.我還是要到別的行業別消費.還是可以轉去別的行業.大型店家收款多的.也可發於員工薪資用.且這一種鈔就一直流通於市場.真正進行刺激消費用.低成本不用再花數億印卷.做業時間短不用怕有消費等待觀望空窗期.1月中發.那12月店家還做得到生意嗎!!.嫌收這種卷不能存一定要再轉消費出去用途.太麻煩你不收.放心~不景氣的現在你不收別人收.你就繼續等著沒生意吧.另也可設臨時條款.依法嚴辦拒收此卷的有營登商店.能依法嚴辦限制年齡就業就能辦這條法.不要騙我.最簡單不浪費成本.最有效一直流通市場暢通各個行業.最無爭議的方式.最符合刺激內需消費的方法.民眾一收到這種流通鈔.因為無法存於存款戶頭.民生日常開銷物品一定會優先使用.可大大達到流通快速的特性.快速的激活各行業的營業額.連大叔這種低教育的料都能想到.還執政團隊勒.做啥用?圍臚烤肉?靠~
另爭議不休的適用行業範圍根本是為了吵而吵.不要說沒營登的行業.請放一百個心.到時連攤販都會收.根本不用怕這個問題.先收再去有營登的親友那轉成現金.根本困難度很低.所以是畫蛇添足.根本一開始就不該設限.連路邊行乞的都收消費卷好嗎!!多慮的決策.讓這個執行團隊效率很低.
先消費後付卷的百貨公司業者覺的很錯愕.民眾有的覺的管太多.各位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問題不在去百貨公司先消費是錯.而是廣義的說.民眾後來拿消費卷去兌換現金的這個動作是不對的.因為這樣的動作當然視同是兌換現金去存起來.如果這樣合法.那麼會不會有當舖業者現在就可以先放款後收卷.這跟以前的刷卡換現金收手續費的不法行為有何差別?如果改成你現在去百貨公司先花錢消費3600.後來拿到消費卷再去佰貨公司可以換回4500的該百貨公司的禮卷.讓民眾有機會再二次消費.且這些消費因是發該百貨公司的禮卷所以終其還是要在該百貨公司二次消費.一來符合刺激消費的本意.二來百貨公司可以讓民眾再來二次消費.完全沒有拿卷換錢的這個方式.讓全程都虛擬貨幣化.前後對照那個方式較好.一清二楚.凡事只堅持看到你想看的那一面.那麼你永遠看不到另一面.你只是在快速的執行錯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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